彭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PZS-CQ-2025-S-0002
经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彭州市隆丰街道军屯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决定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以作价入股方式交易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作价入股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 作价入股年限 |
作价 入股 起始价(元) |
入股 宗地所占股权(%) |
竞买 保证金 (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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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
1 |
PZ-LF-JTC-556号 |
彭州市隆丰街道军屯场社区九组 |
6099.37m2(9.1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40年 |
3141195元 |
≥8% |
942400元 |
容积率≥1.2且≤2.0 |
不大于24米 |
不小于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本次作价入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作价入股挂牌招商以增价方式竞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亩及其整数倍,价高者得。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作价入股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合作方)。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作价入股合同和缴纳相关税费等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竞买活动网上报名报价,并提交纸质资料现场竞价。
五、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地点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挂牌公告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挂牌竞价期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如挂牌竞价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合作方),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摘牌成交,现场摘牌会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合作方),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现场竞价和现场摘牌会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牡丹大道南段488号(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 意向合作方请于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并报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4时30分。
七、 其他事项:
1、四川省彭州市隆丰街道军屯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增资入股竞得人(合作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成交价确定居民委员会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居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竞得人(合作方)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作价入股主体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单方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2、公司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作价入股主体村集体成员。
3、本次作价入股主体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各方的税费缴纳。
4、土地作价入股成交后,竞得人(合作方)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作价入股主体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同》,须在入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入股手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
5、意向合作方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居民委员会占股比例不低于8%;详见《彭州市隆丰街道军屯场社区九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6、竞得人(合作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公告于2025年1月7日在“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https://cq.cdaee.com:2002/#/home/home)发布,未尽事宜登录门户网站该项目公告里下载《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室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388115079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